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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收益权限及服务范围

织网·共享 / 2018-07-09


一.种子商家定义

种子商家,(编码:GZ+合同顺序码,如:GZ******),实体店店面须在20平米以上,出售商品必须是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三证齐全(个体工商户是两证),是由城市合伙人,及本公司专业营销团队(包括内部员工)营销推广加盟至平台的商家,以及平台种子商家未满13万家前自主加盟平台的商家,视为种子商家。种子商家拥有股权,及提成,分红的权限。(具体见分配方案) 


二.种子商家股权和权币

1、一个标准套两万元的终端设备在平台公司享有认购股权5000股,对应平台两万枚权币。种子联盟商家在平台易货通渠道进行易货交易时,为了增加信用保证,可以用权币做为保证金,以权币做为保证金时,货物价值与保证金是12的比例,当权币无法满足该比例时,差额部分以货币足额支付。在平台内部流通时,特定情况下权币的流通,不做固定价值认定,由双方自行认定。普通商户如需进行易货交易,需先向平台提交申请,且需以货币缴纳保证金。无论是种子联盟商家还是普通商家,其保证金金额以双方交易额较高一方的货物价值来确定。

2、平台公司正常运营后,每年会根据净利润的情况进行分配,股改前,种子联盟商家应得的分红以奖金的形式发放,具体分红方案将根据章程及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确定。股改后正常享有分红权。

3、已入驻平台的商家,可转让终端设备及认购股权,股改前,终端设备和认购股权必须整体转让,不可拆分。发生转让时须先向平台提出申请,公司审核同意后,在平台公示栏发布转让公告,平台种子商家对该项转让有优先受让权,如公示5天后没有转让成功,则转让方可自行选定符合要求的商家平行转让,并报备平台做相关的转让手续。转让过程中产生的设备重装等一系列费用,由商家自行承担,按统一标准收费。如果有的商家停止经营却没有办理转让手续,平台将关闭该用户后台,取消一切操作权限,设备不能再用,但认购股权保留。


三.种子商家收益

1. 种子商家具有拓展普通商户设备佣金10%的收益(增加设备同样享有)。

2. 种子商家具有拓展普通商户交易额佣金20%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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