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网·共享 / 2018-07-09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为促进共创、共享、诚信、开放、透明、分享、责任的新商业文明,保障织网·共享用户合法权益,维护织网·共享正常经营秩序,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织网·共享规则,是对织网·共享商户增加基本义务或限制基本权利的条款。
第三条 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基于织网·共享认定的事实并严格依规执行。 织网·共享用户在适用规则上一律平等。
第四条 用户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织网·共享有权酌情处理。但织网·共享对用户的处理不免除其应尽的法律责任。
用户在织网·共享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织网·共享及其关联公司所签订的各项协议。
织网·共享有权随时变更本规则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告。若用户不同意相关变更,应立即停止使用织网·共享的相关服务或产品。
织网·共享有权对用户行为及应适用的规则进行单方认定,并据此处理。
第二章 定义
第五条 织网·共享域名为 :http://www.zwgx.com/
第六条 用户: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织网·共享各项服务的使用者。
第七条 种子商家:指由织网·共享平台自行开发或者合伙人直接开发的在13万家以内的商户为种子商户,种子商家具有拓展10个普通商家的权限。
第八条 普通商家:指在织网·共享上开设网店的商家,普通商家除享有基本服务之外没有招商和拓展商家的权限。
第九条 买家:指在织网·共享上浏览或购买商品的用户。
第十条 拍下:指买家在织网·共享上点击并确认购买的行为。
第十一条 订单:指买家向单一网店同一时间拍下单款或多款商品的合约。订单中针对任一款商品的内容构成独立的交易。
第十二条 绑定:指织网·共享账户与账户余额账户等信息一一对应。
第十三条 商品发布数量:指网店在织网·共享上出售中及在线上仓库中商品款数的总和。
第十四条 退货运费险:指保险公司为投保该险种的织网·共享会员支付单次退货运费。
第十五条 分销商品:指织网·共享宝销售平台分销商从其供应商获取并出售的商品。
第十六条 节点处理:指当会员违规扣分累计达到一定分值时而被执行处理的过程。
第十七条 店铺装修区:指店铺招牌、商品分类、公告栏、促销区、广告牌等店铺相关模块。
第十八条 成交:指买家在织网·共享上拍下商品并成功付款。货到付款交易中买家拍下商品即视为成交。
第十九条 下架:指将出售中的商品转移至线上仓库。
第二十条 包邮:指网店对所售商品承担大陆地区首次发货的运费。
第三章 交易
第一节 注册
第二十一条 会员应当严格遵循织网·共享系统设置的注册流程完成注册。会员在选择其织网·共享用户名、网店名或域名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包含违法、涉嫌侵犯他人权利或干扰织网·共享运营秩序等相关信息。织网·共享有权收回连续一年未登录织网·共享的会员名。
第二节 经营
第二十二条 会员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按照织网·共享系统设置的流程创建网店:
1、 在平台进行注册。
2、 支付签署合同并取得了网店经营资格。
第二十三条 会员应当按照织网·共享系统设置的流程和要求发布商品。
第二十四条 "商品如实描述"及对其所售商品质量承担保证责任是网店的基本义务。"商品如实描述"是指网店在商品描述页面、店铺页面、网店客服等所有织网·共享提供的渠道中,应当对商品的基本属性、成色、瑕疵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真实、完整的描述。网店应保证其出售的商品在合理期限内可以正常使用,包括商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符合商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等。
第三节 超时规定
第二十五条 会员应当按照织网·共享系统设置的交易流程进行交易。
第二十六条 自买家拍下或网店最后修改交易条件之时起24小时内,买家未付款的,交易关闭。
第二十七条 买家自付款之时起即可申请退款。自买家申请退款之时起三日内网店仍未点击发货的,织网·共享退款给买家。
第二十八条 自网店在织网·共享确认发货之时起,买家未在以下时限内确认收货且未申请退款的,织网·共享将打款给网店。
第四节 评价
第二十九条 买卖双方有权基于真实的交易成功后十五天内进行相互评价,特殊类目商品的交易不开放评价。织网·共享评价包括"商品评价"和 "网店评分"。
第三十条 在信用评价中,评价人若给予好评,则被评价人积分增加一分;若给予差评,则积分减少一分;若给予中评或十五天内双方均未评价,则积分不变。如评价人给予好评而对方未在十五天内给其评价,则评价人积分增加一分。
相同买家、网店任意十四天内就同款商品的多笔交易,多个好评只加一分、多个差评只减一分。每个自然月,相同买家与织网·共享网店之间交易,增加的积分均不得超过六分。
评价人可在作出中、差评后的三十天内,对评价进行一次修改或删除。三十天后评价不得修改。织网·共享有权删除评价内容中所包含的污言秽语。
第三十一条 店铺评分由买家对网店作出,包括商品与描述相符、网店服务态度、网店发货速度、物流发货速度四项。每项店铺评分均为动态指标,系此前连续六个月内所有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买家若完成对网店店铺评分中宝贝与描述相符一项的评分,则其信用积分增加一分。
每个自然月,相同网店之间交易,网店店铺评分仅计取前三次。 店铺评分一旦做出无法修改。
第四章 市场管理
第一节 市场管理措施
第三十二条 为了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维护织网·共享市场正常运营秩序,织网·共享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会员及其经营行为采取以下临时性市场管控措施:
1、 警告:是指织网·共享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对会员的不当行为进行提醒和告诫。
2、 商品下架:是指将会员出售中商品转移至线上仓库。
3、 单个商品搜索降权:是指调整商品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序。
4、 全店商品搜索降权:是指调整会员店铺内所有商品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序。
5、 单个商品搜索屏蔽:是指商品在搜索结果中不展现。
6、 单个商品单一维度搜索默认不展示:是指商品信息在按价格、信用、销量等单一维度的搜索结果中默认不展现,但可经消费者主动选择后展现。
7、 全店商品单一维度搜索默认不展示:是指网店内所有商品在按价格、信用、销量等单一维度的搜索结果中默认不展现,但可经消费者主动选择后展现。
8、 限制参加营销活动:是指限制网店参加织网·共享官方发起的营销活动。
9、 单个商品监管: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商品信息无法通过搜索、商品链接等方式查看。
10、 店铺监管:是指在一定时间内会员店铺及店铺内所有商品信息无法通过搜索、店铺或商品链接等方式查看。
11、 支付违约金:是指根据协议约定或本规则规定由网店向买家和/或织网·共享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第二节 市场管理情形
第三十三条 网店应积极提升自身经营状况,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商品及优质的服务。对于符合商品品质好、服务质量高等情形的网店,织网·共享会适当给予鼓励或扶持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 用户应遵照织网·共享交易流程的各项要求进行交易,网店应合理保障买家权益。
用户如发生危及交易安全或织网·共享账户安全的行为,织网·共享将依照其行为的危险程度采取强制措施、关闭网店、店铺监管、限制发货、限制网站登录、限制使用网店客服、限制发送站内信、延长交易超时、限制买家行为、全店商品屏蔽及全店商品搜索降权等交易安全保护措施对其进行临时性的市场管控。
第三十五条 经新闻媒体曝光或国家质监部门通报系质量不合格的线下某一品牌、品类或批次的商品,织网·共享对于网店在线上发布的相关商品信息进行临时性下架或删除。
第五章 通用违规行为及违规处理
第一节 违规处理措施
第三十六条 为保障消费者、经营者或织网·共享的正当权益,在网店违规处理期间织网·共享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网店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措施:
1、 网店屏蔽:指在搜索、导航、营销等各项服务中对会员店铺及商品等信息进行屏蔽。
2、 限制发布商品:指禁止织网·共享网店发布新商品。
3、 限制发送站内信:指禁止织网·共享网店发送站内信。
4、 限制社区功能:指禁止织网·共享网店使用社区类服务。
5、 限制买家行为:指禁止在织网·共享购买商品。
6、 限制发货:指禁止织网·共享会员操作处于"买家已付款,等待网店发货"状态的交易。
7、 限制使用网店客服功能:指禁止织网·共享网店使用网店客服功能。
8、 限制网站登录:指禁止织网·共享网店登录织网·共享登录页。
9、 关闭店铺:指删除织网·共享网店,下架网店内所有出售中的商品,禁止发布商品,并禁止创建新的网店。
10、 公示警告:指在织网·共享会员的店铺页面、商品页面、网店客服界面,对其正在被执行的处理进行公示。
11、 查封账户:指永久禁止会员使用违规账户登录织网·共享、使用网店客服等工具。
第二节 违规处理
第三十七条 网店发生违规行为的,其违规行为应当纠正,并予以处罚。
第三十八条 违规行为根据严重程度分为严重违规行为及一般违规行为 :
1. 严重违规行为:是指严重破坏织网·共享经营秩序并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2. 一般违规行为:是指除严重违规行为外的违规行为。
违规行为根据适用的范围分为通用违规行为及特殊市场违规行为,特殊市场违规行为也遵循前款规定的严重违规行为与一般违规行为划分。
第三十九条 网店违规行为的纠正是指:
1、 发布违禁信息的,织网·共享对网店所发布的违禁商品或信息及因此产生的交易评价进行删除。
2、 出售假冒商品的,织网·共享对网店所发布的假冒商品或信息进行删除。
3、 出售未报关进口商品的,织网·共享对网店所发布的未报关进口商品或信息进行删除。
4、 发布非约定商品的,织网·共享对网店所发布的非约定商品或信息进行删除。
5、 盗用他人网店账户的,织网·共享收回被盗账户并使原所有人可以通过账户申诉流程重新取回账户。
6、 泄露他人信息的,织网·共享对网店所泄露的他人隐私资料的信息进行删除。
7、 骗取他人财物的,织网·共享对用以骗取他人财物的商品或信息及因此产生的交易评价进行删除。
8、 滥发信息的,织网·共享删除会员所滥发的商品或信息,或对出售同样商品的两家以上店铺中网店价值较低的副店进行关闭。
9、虚假交易中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网店经验值积分的,织网·共享删除网店虚假交易产生的店铺评分、以及其两倍数量的其他积分,并下架店铺内所有商品;虚假交易中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商品销量的,织网·共享删除该商品及虚假交易产生的店铺评分。
10、描述不符的,网店对商品材质、成份、品质等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严重不符,或导致买家无法正常使用的,织网·共享删除该描述不符的商品;网店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披露或对商品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且影响买家正常使用的,织网·共享下架该描述不符的商品。
11、违背承诺的,网店须履行如实描述义务或消费者保障服务规定的赔付、退货、换货、维修服务;或网店须按实际交易价款向买家或织网·共享提供发票;或网店须向买家支付因未按约定时间发货(延迟发货)而产生的违约金。
12、 恶意评价的,织网·共享或评价方删除该条违规评价。
13、 不当注册的,织网·共享对使用软件、程序方式大批量注册而成的账户进行查封;并对滥用权利导致的订单予以关闭。
14、 未依法公开或更新营业执照信息的,网店公开或更新其营业执照信息。
15、 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织网·共享对会员所发布的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商品或信息进行删除。
16、 假冒材质成份的,织网·共享对网店所发布的假冒材质成份的商品进行删除。
第四十条 被执行节点处理的网店,当其全部违规行为被纠正、违规处理期间届满、违规处理措施执行完毕且通过规则考试后,方可恢复正常状态。
第四十一条 就网店的首次或者非故意实施的违规行为,织网·共享将视情形给予纠正和教育,并要求会员进行自检自查。
第四十二条 网店可在被违规处理之时起总计十五天内(织网·共享审核时间除外)通过线上违规申诉入口提交违规申诉申请。
第三节 严重违规行为
第四十三条 发布违禁信息:是指网店发布构成严重违规行为的商品或信息。
第四十四条 盗用他人账户:是指盗用他人织网·共享网店账户,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
第四十五条 泄露他人信息:是指未经允许发布、传递他人隐私信息,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
第四十六条 骗取他人财物:是指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非法获取他人财物,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
第四十七条 扰乱市场秩序:是指通过不正当方式,刻意规避织网·共享规则或市场管控措施的行为。
第四十八条 不正当谋利:是指会员采用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行为如下:
1、 向公司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提供财物、消费、款待或商业机会等。
2、 通过其他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第四节 一般违规行为
第四十九条 滥发信息:是指用户未按本规则及织网·共享发布的其他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则、规范、类目管理标准、行业标准等)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1、 发布构成一般违规行为的商品或信息。
2、 在商品类、店铺装修区或织网·共享门户类页面发布以下信息:
2.1、发布心情故事、店铺介绍、外网购物链接、织网·共享链接等非实际交易信息,在(织网·共享)网店内发布非(织网·共享)网店购物链接、联系方式、银行账号及个人支付宝账户,在织网·共享分销平台外发布批发、代理、招商类商品,在织网·共享商品标题中包含非网店客服联系方式等信息,利用网店客服群发重复的或未经请求的织网·共享网店店铺消息、产品或服务消息等广告消息;
2.2、代他人申请具有专属性的权利,包括申请织网·共享店铺装修市场设计师等。
3、 使用以下不当方式发布商品或信息的:
3.1、在禁止发布商品信息的门户、社区板块发布广告信息的;
3.2、店铺中同时出售同款商品两件以上的;
3.3、以非常规的数量单位发布商品的。
4、 刻意规避织网·共享商品SKU设置规则发布商品的。
5、 店铺中同时出售同款商品两件以上的。
6、 未经许可发布专营类目所属商品的。
7、 在商品类页面、织网·共享门户类页面发布以下错误描述的商品或信息:
7.1、商品信息中缺少标题、主图,或特殊类目商品缺少所售商品本身的实物图片;
7.2、商品标题、图片、价格、物流方式、邮费及售后服务等商品要素之间明显不匹配;
7.3、商品标题等信息不实或者与本商品无关的;
7.4、使用虚假的好评率、店铺评分、网店类型,或使用与店铺实际信息不符的标识。
7.5、商品与所发布的类目或属性不符的;
7.6、商品与所发布的类目或属性不符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五十条 虚假交易:是指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账户积分和/或商品销量,损害买家权益的行为。
第五十一条 描述不符:是指买家收到的商品或经织网·共享官方抽检的商品与达成交易时网店对商品的描述不相符,网店未对商品瑕疵、保质期、附带品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披露,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1、 网店对商品材质、成份等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严重不符,或导致买家无法正常使用的。
2、 网店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披露或对商品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且影响买家正常使用的。
3、 网店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披露或对商品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但未对买家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的。
第五十二条 竞拍不买:是指买家拍得商品后拒不按成交价格购买商品,妨害网店权益的行为。
第五十三条 恶意骚扰:是指会员采取恶劣手段骚扰他人,妨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五十四条 不当注册:是指用户通过软件、程序等方式,大批量注册织网·共享账户;或通过已注册的织网·共享账户,滥用会员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妨害织网·共享运营秩序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 未依法公开或更新营业执照信息,实名认证中企业类认证的网店,未在织网·共享规定的期间内公开或及时更新其营业执照信息的行为。
第五十六条 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是指用户发生以下行为:
1、网店在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店铺名、域名等中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等权利的。
2、网店出售商品涉嫌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权利的。
3、 网店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或造成不正当竞争的。